法院两次宣判VV无责还不能说明一切吗?
为什么不说那个被打的造型师师易茗是受人指使陷害VV呢?其实刚开始有人只是想通过VV来提高自己的知名度,但没想到刚放出与VV有关系的话就立刻被人打了,其实他自己也是受害人,正好让某些人利用这个机会再次陷害VV的!试想一下,谁会笨到在风口浪尖上自己给自己找事呢?这不是自己给自己下套吗?而且再请回想一下,除过第一次出事VV为自己解释过,其他哪件事她为自己辩解过?因为她自己说很多事情会越描越黑,她相信法律是公正的!从这一点说明她是懂避嫌的,既然连解释都不愿意去做,她还会笨到找人去打人吗?明明知道自己的一举一动都会有很多双眼睛盯着她,等着看她的笑话,还会自己给自己找麻烦吗?
还有一件事,就是VV有次得什么奖的第二天(具体我什么奖记不太清楚了),就有报道说赵薇耍大牌拒绝任何采访去到在酒吧卖醉,喝得不省人世,最后是被人背回家的.VV对此报道一句话也没有说过,后来报道就乘机再次攻击说VV是无言以对,但VV还是一句话也没有说,可后来当天和她在一起的众多包括演艺圈的朋友实在看不下去了,都纷纷站出来为她说话,濮存昕告诉大家说,当天晚上大家是为了为VV庆祝才请她吃饭的,包括有他自己,陈坤等十几个人,根本没有任何人喝醉,只是出来下楼梯的时候因为楼梯太陡,赵薇的助理顺手扶了一把她,就被人报道为被人背回家了!
还有请问一下有几个人知道有个"赵薇奖学金基金会"?有几个人知道赵薇每年捐给慈善事业多少钱?有几个人知道赵薇资助了多少个学生重回校园?有几个人知道赵薇在病床前陪着素不相识的白血病孩子多长时间?有几个人知道赵薇的新专辑里的<<来得及的明天>>是专门为失学儿童创作的歌曲?呵呵!这只是VV慈善事业里作过的很少的一部分,可这些事什么时候VV到处宣扬过?
说实话我以前也很不喜欢VV,因为觉得她怎么老出事,不知道收敛一点呢,就不会学的老实点?但在我无意中发现邹雪的前后对比照片后,才知道我的记者朋友给我讲的是都是真的还有建议你去GOOGLE搜搜有关一切污蔑VV的报道的记者,看看是不是像报道所说的那几个经常污蔑VV的记者,是不是就那么几个人,当然必须是第一时间报道出VV不利消息的记者,因为等到后来其他记者就会跟风了!
我们是没有必要为别人的事这么紧张,可我的性格就是如此,不知道的不去评价,知道的不公很难憋在心里,相不相信大家心里自有杆称,我就不说什么了!
这是一个资深娱记冷新月(她作过很多明星的专访,赵薇只是其中之一)写的有关赵薇的文章,看看吧!很让人心疼!很想哭!为什么我们中国人就是不去好好珍惜本土的明星呢?非要折磨的体无完肤才好吗?
谈赵薇一定要分阶段。
如今的她跟几年前的她大不一样了。
先说最初的。99年,适逢还珠格格在香港亚视播放,港方邀请了赵赴港宣传。途经深圳,接受记者采访,眼神态度颇为不屑,但凡遇到“eng”韵的字,比如“梦,鹏”之类的,全部发为“ong”。一个同行很纳闷的骂道:靠,安徽人说话怎么就台湾腔!后来看赵在香港做专访的录象,态度很谦卑大方。气煞我们。
02年底,无线请赵薇做节目。有幸再次近距离观察她。她的皮肤老化的很快,即使化了妆,也难掩憔悴之色,让人颇为心疼,跟人只要一有目光接触,立刻调转眼神。肥肥在节目前跟赵沟通,问她要唱什么歌。赵居然回答:你们让我唱什么我就唱什么。我当时很想哭。一个好端端的神采飞扬的人怎么成了这样?后来很长一段时间,我很担心她会自杀。从一夜成名到骂名四起,负面新闻不断,一般人都承受不起。但赵一步步走过来了。
今年某颁奖典礼,再见赵薇。我不得不说,非常喜欢这个状态下的她。不卑不亢,落落大方,诚恳真挚,恰倒好处.在镜头前,她是尽量笑着的,背着镜头,眼神时常飘向远方,定定的,带着一丝悲凉和欲语还休。总是镜头后的她更让人心疼。握手,穿来的温度非常冰冷。她随身带着黑格尔的书。
其实早在去年初,关于赵薇军旗装的陈年旧案就已经有真相了。极少部分媒体手上也有证据可以证明军旗装事件,赵是受害者,是遭人陷害。指使者共两人,一个是演员一个是幕后策划,立场原因,无法点名。否则立起巨浪腥风。“孕妇被殴”案里的那名孕妇就是事后利益分配不均于是再兴风作浪。那件衣服,凭心而论,我第一次看到的时候也不知道那是日本的军旗。一般人熟悉的只是那太阳旗罢了。
我的爷爷被日军炸残,我极端痛恨鬼子。但我同样不识日本军旗。我不是汉奸或卖国贼。同理,赵薇也不是。但她却被钉在耻辱柱上,被骂遍祖宗三代。赵在不识军旗装的情况下,接了那些的拍摄邀请,使她由一个开心的明星变成心事重重的凡人。
如果变成熟一定要被折磨的那么沧桑,我想,没有人会要这样的改变。
在所有记者和主持人眼中,赵薇是最好欺负的。无论你让她多尴尬,她都礼貌的微笑。我希望赵薇能生一次气,发一次威在大陆,文艺界的潜规则不是上床,而是相轻。你比我红,我要整你,让你活不好;你不如我红,我要骂你,让你下不了台。这——才是潜规则。为什么有证据却不为她翻案呢?因为大多数人骂惯了.军旗装一事再翻案,绝大多数人都会自打耳光。从娱乐的角度讲,已无必要。
这同样是圈子的规则…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