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color=orangered][/color]我爱家园
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逐步提高,汽车已经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中密不可分的一部分,可这,同时也是体现一个国家或地区的文明程度的检验场。在每天享受它为我们的生活带来便捷的同时,各种因交通堵塞和交通事故的发生却在不断的困扰着人们,甚至付出惨痛的代价。既然要使家园更美好,生命更灿烂,就要从交通做起,安全做起。
许多国家都十分重视交通安全教育,孩子们从小就接受交通知识的教育,每个人也严格按照交规出行。例如,在德国,交通管理部门经常组织学龄前儿童举行交通知识大奖赛。德国的街道上,最引人注目的是大街小巷的红绿灯,大的十字路口的红绿灯都是自动装置,中小路口有指示先行或后行的交通牌。在学校、幼儿园或孩子集中的地区,路牌上会印有小孩的图案,提醒司机注意。在日本,无论是大小城镇,还是乡村僻野,公路路口都安装着交通信号灯。在繁华的街区,当路口的红灯亮时,即便马路上没有车辆行驶,路边的行人也没有闯红灯过马路的。瑞典的交通规则也是以人为先,行人第一。马路上的信号灯在离地面两米处,与行人的目光高度持平,且周围不准立广告牌或栽树,以避免遮盖信号灯。
我国虽然也十分重视交通安全和交通文明,但相比较其他国家做得还远远不够。每天,在马路上,不遵守交通规则的行人、自行车、车辆比比皆是。例如,非机动车遇红灯时越线、在车道上逆行、违法载人载物,行人不走人行道、任意跨越护栏、乱穿机动车道等等。有的时候我过马路,经常会看见红灯时许多成年人无视信号灯闯红灯,或者绿灯时汽车利用交叉路口时间差不顾过马路的行人加速冲过去,竟只有些与我同龄的小孩严格遵守交通法规。没有信号灯的时候更甚。我国交通法规明确规定:“车辆行经人行横道,遇有交通信号放行行人通过时,必须停车或减速让行;通过没有信号灯控制的人行横道时,须注意避让来往行人。”在现实生活中,有交通信号的路口还好一些,没有交通信号的路口根本就是一片混乱的景象,车水马龙,互不相让。在我们这个现代社会中,车辆依法行车,行人依法行路,是交通文明的一部分。另外,交通警察依法管理、文明执法,也是交通文明的另一部分。这两部分同时“展现”在马路上,才能构成完整的交通文明。
2003年,北京行人事故为901起,死亡218人;从2004年1月至2005年7月,北京市共发生行人事故842起,死亡200人,伤703人,直接经济损失726万多元。财产损失可以量化,而生命代价却无法计算。
因此,只有全社会都行动起来,以人为本,从我做起,加强“交通文明”意识教育,才能真正的使其得到改进,才能真正实现和谐的交通环境,才能真正使家园更美好,生命更灿烂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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