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一种爱叫放弃
暗自算算,自第一次遇见你,至今已有六年时间,分手也已有三年了。不知你可好?
不知为何会爱上你,这个问题在很久以前,你曾问过我。
你的眼神?还是因为你的声音?好像都不是,但又好像全是,最后,我的答案是:因为你是你!
在一起也只有三年时间。张爱玲说,年轻人,一年半载也可以是一生一世。
那么,我们一起的时光已足够用一辈子的时间去回忆了吧。
你曾说过,不是一个能够停下来的人,你背负着太多的责任和包袱。
和我一起,你有强烈的自卑感,你不会承认,只会用自负来掩饰。我跟你说,爱一个人是无条件的,所有的学历、家庭背景
都不会成为爱情的负担。
你总会说,生活是现实的……然后就是长久的沉默。
我不明白,爱一个人为什么会有那么多的顾虑,如果彼此是相爱的,在一起怎么会有负担?
用三年的时间来证明爱是无条件的。可惜我错了,你一直的逃避和深深的自卑不断地刺痛我,却无处闪避。
从不质疑你对我的爱,你说爱一个人不只是爱就爱了,还要有爱这个人的能力,要给她幸福。
我说,只要你能在我身边就是你给我最大的幸福……
又一年的情人节。经过那间叫“情浓一生”的花店,想起那年的今天,你送我的那一束的白玫瑰,你告诉我只是路经花店,
看到这么一大束的玫瑰才卖二十块,就买来哄哄我,也不知道是什么情人节。现在想起你那时的样子,还会有一丝甜蜜,
仿佛就在你身边。
街上的CD店传出《黄昏》这首歌。周传雄的歌声勾起了我的伤感,心又开始隐隐作痛。
你说喜欢这首歌的旋律,我却讨厌它的歌词,有种离别的哀伤,不祥的预感,你总会笑我迷信。而现在,我却要不断地
replay这首歌,想起你轻哼时的模样,我就会泪流满脸。
三年时间,依然无法使我忘记你。
三年前的今天,我不辞而别。
离开你,是不得已的决定,不能忍受我爱的人对自己的冷落,还有你那日渐的自卑,这是否与我的存在有关?我不会也不能深究,
我更愿意见到你自信的样子。
国外的生活寂寞而且陌生,徒增对你的思念,三年了,每晚都会梦见你,醒来却只有被泪水沾湿的枕头……
用三年时间完成了我的硕士学位,却无法停止对你的思念。
我决定回来。
和Sam,我的LA同学,走出“71”时,我见到你,旁边还有一个打扮得很前卫的女孩,很亲热。
手中的咖啡掉在地上也没有察觉,不知是怎样回到家,我想过千百次与你相见的情况,却没想到是如此难以接受的场面。
我以为你还爱着我!
朋友说得对,根本是不同世界的两个人,勉强挤入彼此的生活,只会徒增痛苦,有种爱是不能勉强的,只有放弃。
执着是一种伤害,放弃却是一种美丽;爱情需要保鲜,而生活却没法冷冻。
握着LA的机票,随手把珍藏了好久的CD—《黄昏》扔进垃圾箱——
有一种爱叫放弃!
有一种爱叫成全
自第一次在街上遇见你,就有一种难以形容的感觉,那种感觉很特别,是不曾出现过的,我想,大概叫做一见钟情吧。
之后,不断向身边的人打听有关你的一切,到后来,你答应做我的女朋友,这一切对我来说,有一种不真实的感觉。
我,只是一个社会上的小混混,初中还只是勉强毕业了;你是一个纯真的女孩子,真的,是纯真,除此我再也想不到别的形容词
了。有着良好的家庭背景,大学毕业生,读的还是我这一辈子都搞不懂的外语。
在你面前我有强烈的自卑感,你越是迁就我,这种感觉就会加倍的强烈,自知不能给你带来幸福,却又舍不得离开你,不能让
你知道,只能用自负来掩饰,这样,只会不断地伤害你,心很疼,很疼,但我更在乎你的幸福。
记得曾问过你,为什么会愿意和我一起,你不语,只是侧头望着我,那样子真的很可爱,最后,你才回答我:因为你是你啊!
只要是和你一起就足够。
可惜到后来,你还是离开了我,就连一个理由都没留下,听朋友说,你出国读书了。一去就是三年。曾有好几次想拨通那个好
不容易才得来的电话号码,想知道你的国外的生活是否习惯,或者,只是想找个借口听听你的声音,但一直都没有勇气,
你在不断地改变,可我,三年后还只是一个小混混,毫无进步,怕你看不起我。
爱一个人不只是爱就爱了,还要有爱这个人的能力,要给她幸福。 至今,我都无法确定,有给你带来幸福这个能力。
曾经以为,你在我心目中,并不是那么重要,所谓的爱情就如烟花,一朵散开了,另一朵就会接踊而来,但我错了,在你离
开的三年里,唯一思念的只有你。
或许,这是爱吧。
又一年的情人节了,记得那一年,我送你一束11支的白玫瑰,是花店那个卖花的小姑娘告诉我,11支白玫瑰代表一生一世的爱,
其实我是想让你知道,你就是我一生一世的爱,只是当时我不敢说,随便骗个小谎话哄你,你捧着花,微红的笑靥,仿佛就在
眼前。
曾几何时很喜欢那首叫《黄昏》的歌,你却说这首歌有种不安的感觉,我总会笑你迷信,自你别后,我却觉得你的预感真的很准,
不知为何,听到这首歌,会不由自主地想起你。
真的,想起你,不管何时何地。
和你在一起只要短短的三年时间,你曾说过,那个叫什么的作家说过,年轻人,一年半载都可以是一辈子。
如果能重遇你,就算要我用一辈子的时间来等待我也愿意。
或许上天真的听到我的祈求。
那天和朋友在街上,路经“71”,见到你,当时真的很激动,正想走进去,把你拉回我身边,告诉你,我有多想你。
你身边还有一个男人,看见他跟你在一起,才明白什么叫“相衬”。
收回了正要迈出的步子,继续和朋友走远。
从那一刻起,我知道,我离你越来越远了。
我以为你还会爱着我!
朋友说得对,根本是不同世界的两个人,勉强挤入彼此的生活,只会徒增痛苦,有种爱是不能成就,只能成全。
掏出钱包,那张写着你的电话号码的纸条也随风飘落,我没有再拾起——
有一种爱叫成全!
后记
或许,只要这样,爱才能在彼岸开花。